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成为一种常态
全面落实
从严治党、从严管党
8月31日,云南省检察院举行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培训讲座,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龚为民同志以《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题,作专题讲座。
培训中,龚为民同志结合监督执纪的工作实践,围绕如何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对于进一步提高省检察院机关各级党组织支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通过抓制度规范完备,抓廉政风险防范,抓督促检查考核,真正把“一岗双责”的责任担负起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进工作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授课内容既有深刻的理论思考,又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既是专题的业务讲解,也是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有力传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听完讲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学以致用,全面深刻理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日常工作中落地生根,促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省检察院机关纪委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省院教育整顿办问题线索组全体人员,铁检两级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