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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修复 让“破坏者”变为“守护者”

时间:2023-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勐腊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事人在勐腊县检察院及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下,到勐腊县环城东路开展异地生态司法修复工作。



2023年2月,勐腊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刘某某等人为开采石矿,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超范围开采,导致非法占用国有林地17.8亩,且地表植被已全部缺失,现场山石裸露,林地无法修复。为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让生态修复落实落地,勐腊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促使相关行政机关与案件当事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并种植望天树、高阿丁枫、铁力木等10种树种共计1958株。由于原案发地已不具备修复条件,故进行了异地生态司法修复,由案件当事人到异地开展植树造林,此次补植复绿面积为35.6亩。



实实在在地参加异地补栽、补种树木,既让案件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起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又对勐腊县辖区内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勐腊县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的转变,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重点,以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和关切为目标,主动融入、担当作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筑牢勐腊生态环境法治屏障,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山更秀的“纯翠”勐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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