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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如何高质量发展?这次全省工作会议指明了方向!

时间:2023-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牢固树立‘精准化、规范化’质效优先的导向,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9月12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回顾了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及亮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下一步“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辟新天地、建立新功绩,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414件。有3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一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和公益诉讼“五好”案件,普洱市检察院李铁同志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会议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突出“精准性”“规范性”,加大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打牢队伍专业化基础,高质效办理有影响、典型性的“精案”,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实现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展,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


◆ 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起责任,打好解决重点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攻坚战。实践主动融入、能动履职的工作新机制,集中力量突破,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拓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保护的力度、深度、广度。围绕乡村振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找准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因地制宜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 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质量”与“数量”的辩证关系。杜绝片面追求数量,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硬骨头”案件办理上,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通过高质效的办案为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立法提供实践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 要把“高质效”要求贯穿办案各环节,提升监督精准性和规范性。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却久拖不决的公益损害问题,或者跨部门跨区域治理堵点问题。严格把握违法性、公益受损的法定前提和“可诉性”的要件,加强案件线索的研判和评估。注重体现“诉”的功能,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从严控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准确把握只有刑事处罚不能覆盖公益损害、能够体现自身独立制度价值、确有必要的才提起的条件。


◆ 要加强务实创新,探索机制现代化的实践样本。深刻认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健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完善“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机制以及质效评价机制,深化科技赋能和智慧借助。


◆ 要加强政治建设,提升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既要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以政治建设为先导,筑牢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思想根基,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会上,省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推进公益保护系统化办案典型案例》,曲靖市、德宏州、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检察院就系统化办案经验进行现场交流。会议还特别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有关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座谈交流,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各州市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分管院领导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第八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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