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云检要闻>省院

普法强基 · 检护成长|“检察蓝”为儿童福利院送去法治阳光

时间:2023-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剥夺监护权后如何恢复监护权?


收养人亲属委托的律师打来电话查询孩子档案,是否能够允许?


怎样拟订租房合同?


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的干部职工向检察官们提出一个又一个法律问题,检察官们耐心细致的解答仿佛一股股涓涓细流,在炎炎夏日里带来丝丝清凉。

5月30日,为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助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两周年及“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云南省检察院机关团委、机关工会、机关妇工委、第九检察部联合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共同举办“检爱‘童’行 共护花开”普法宣讲活动。



穿过孩子们活动的操场和活动室,儿童福利院的干部职工齐聚一堂,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件为他们送上了一堂专门定制的生动普法课。从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案件入题,检察官归纳了这些案件存在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好奇、冲动、不计后果、特殊经历”等共性问题,详细阐述了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人、“两法”是“成长宝典”、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父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阵地,社会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大环境,网络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新场域,政府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后盾,司法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六大保护”,诠释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和由来,介绍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情况,强调全社会尽责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六大保护”守护“未”来。



讲授结束后,检察官们对福利院干部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心中很久以前就困惑的问题有了答案,以后遇到问题,会第一时间寻求法律的帮助,应该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随后,检察官向儿童福利院赠送了检察人员自行募捐的书籍,又参观了孩子们的画展和亲手设计制作的服装及工艺品,详细询问了孩子们的生活状况,向悉心照料孩子们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每一名儿童都是祖国的花朵,需要清晨阳光的照耀、午后露珠的滋润、傍晚微风的轻抚。下一步,云南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重点针对弱势群体儿童,积极开展关爱救助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Copyright?2011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09号 邮编:650228 服务电话:0871-64993999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