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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背后,是“检察蓝”N次方的关怀

时间:2023-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2月,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年仅13岁的小段目睹了母亲张某英的死亡现场。原本小段家庭主要靠父母编卖竹篓为生,哥哥段某也长期在外打工,案件的发生不仅让小段的家庭一夜之间陷入困境,还因此造成了小段极大的心理创伤。


为有效保障小段的学习生活

富民县检察院坚持随案同步救助理念

在案件批捕阶段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确保司法救助与案件审查同步进行

最终为小段争取到了

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富民县检察院对小段开展了多元救助帮扶:


? 积极协调小段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由村委会对小段的司法救助金进行代管,小段每季度到村委会领取1500元救助金直至其成年,保障司法救助金用于小段的生活和学习开支;


? 依托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配合机制向县民政局、县妇联移送小段的困难情况,县民政局将小段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小段每月可获得1374元的保障待遇,县妇联将小段家庭纳入长期关爱帮扶范围;


? 检察长带案下访,在对哥哥段某进行家庭教育帮扶辅导的同时,邀请心理专家为小段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拾学习生活信心;


?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小段所在学校开通“未检邮路”,建立包括小段在内的在校学生与富民县检察院的常态化联络,倾听少年儿童的心声,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 将小段纳入未检重点青少年名册,多次开展救助回访,定期了解小段的思想动态,目前小段已回归正常校园生活。


2023年春节前,富民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开展“情暖春节 共护未来”新春关爱慰问活动时,为小段送去毛毯、粮油、日常学习和防疫用品。小段的哥哥段某表示“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关心关爱,心里真的感觉很温暖。”















一次救助,N次方的关怀























富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救助因案致贫涉困的困难群众,传递检察温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2022年,富民县检察院共救助困难群众30人,同比上升650%,发放救助金37.4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凝心聚力 全院救助“一盘棋”

强化随案救助理念,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与办案工作紧密结合,做到逢案必核、逢案必查,全力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积极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实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突出重点 把握救助“主基调”

始终秉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将生活困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综合评估救助条件,加大救助力度,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确保救助及时有效。

创新机制,取得救助“新成效”

与该县7家行政单位共同建立《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配合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试行)》,实现救助线索互通、困难群众互助,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综合救助帮扶。在司法救助的基础上,1名未成年人被民政局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范围,2名退役老兵获得行政单位的临时社会救助金,3名未成年人被县妇联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充分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融合,切实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真正达到“解民忧、纾民困”的救助效果,为困难群众送去检察为民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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