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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社区公诉 “家门口”以案释法

时间:2022-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河口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河口镇坝洒社区出庭支持公诉陆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坝洒党政干部、疫情防控点值守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当地群众40余人参与旁听。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被告人陆某某为获取好处费,在邓某某、李某某安排下,接应偷渡人员。5月30日,被告人陆某某将黄某某等5名偷渡人员带至红河边上准备用漂流方式偷渡出境至越南,其中黄某某等2人在偷渡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犯罪构成要件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指控犯罪,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陆某某庭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陆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现场释法

庭审同时,检察官围绕边境管控和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工作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深入分析偷越国(边)境犯罪、跨境赌博、走私等跨境犯罪的严重危害,对跨境犯罪行为触犯的法律、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普法宣讲,并向旁听群众送上法治宣传资料。

通过以案释法,让庭审现场成为普及宣传边境管理、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相关政策法律的法治宣传课堂,实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检察官提醒

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输、运送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既破坏国(边)境管理秩序,又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扰乱“外防输入,为边境管控、疫情防控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种种隐患。此外,偷越国(边)境往往与走私、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偷渡人员可能会受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伤害。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应当进一步提升防控意识,切勿罔顾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出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和边境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守护美丽国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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