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
是检察机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也是依法能动履职的突出体现
近日
富源县检察院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
通过“多方调解+释法说理”
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土地纠纷
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
案情回顾
朱某某和丁某某是同村邻居,近日却因相邻地界权属问题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互相推搡,导致双方受伤。经鉴定,双方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经审查,该案是因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若只是将涉案人员送上法庭,案件可以审判了结,但根本矛盾可能得不到有效化解。
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后发现,该案矛盾纠纷化解还有可以努力的空间。随后,检察官化身“调解员”,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开展联合调解工作,通过讲清法理、说通情理,说明事理,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两家人和睦相处。”朱某某和丁某某当场签下调解协议和谅解书并握手言和。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公安机关、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对朱某某及丁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现场进行法治教育。
富源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诉源治理,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穿于执法办案中,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更显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