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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案-件比”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昆明铁检院这些硬举措很“奥力给”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比”被喻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案-件比”运用、业务数据分析等措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近日,从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昆明铁检院)获悉,从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该院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的“案-件比”已连续14个月保持在最佳状态,实现了办案质效的有机提升。
  “我们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逐案把关,将案件的质量关口放在了前端,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昆明铁检院副检察长杨颖颖介绍说,今年1月,昆明铁检院办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在办理过程中,依托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承办人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时,一并制作《继续侦查提纲》移送公安机关,围绕实体问题提出7条侦查意见并督促落实。
  最终,该案在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未发生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形。同时,由于该案侦查工作到位、证据扎实充分,最终被告人服从判决,决定不上诉。
  在今年该院承办的一起新类型网络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使用3台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方式,为他人代偿信用卡欠款并套取现金,非法收取手续费牟利。
  “起初,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的数额是4479435.17元,办案人员通过提前介入、提前把关,发现有关键证据遗漏。最终,通过提前有效督促、补充关键证据,追加起诉漏罪1003583.26元,以5483018.43元提起公诉。”据介绍,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当庭判决。此外,在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最终当事人认罪服判。
  据悉,自2020年7月截至目前,昆明铁检院共出具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2份,占同期受理审查批捕件数的69.57%;刑事检察部门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8件,出具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书8 份。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30名被告人收到一审判决后均未上诉,上诉率为零。
  为了更好的强化办案质效,在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的指导下,该院案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对前一年度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通过建立提前介入信息通报机制,做细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努力把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争议和隐患解决在侦查阶段;通过强化捕后诉前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在批准逮捕之后,继续以起诉的标准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督促引导完善证据;通过强化诉前审查机制,对于是否符合起诉标准等进行逐案把关,确保案件事实证据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通过把“案-件比”纳入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的考核,从严把握案件起诉的标准,对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案-件比”的情形,提前一周向分管检察长汇报……
  此外,该院还不断强化“精品”办案意识,通过深化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多措并举有效控制在不捕、不诉环节中发生影响“案-件比”的复议、复核、申诉等情形;通过切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严格审查证据,做实量刑协商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真诚认罪悔罪;通过依法追诉、不枉不纵,有效降低“案-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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