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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同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保护“水中大熊猫”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桃花水母

有着“水中大熊猫”之称

它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超过6.5亿年

被喻为生物进化研究的“活化石”

这种对水环境要求极高的

“极危物种”

就存活于勐腊县南腊河中

民事公益诉讼

保护桃花水母生态乐园



2023年5月,许某、李某二人抱着侥幸心理,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子保护区内非法电捕野生鱼类,严重破坏了南腊河的水生态环境。


“桃花水母对水生态环境的要求极高,需要水生态保持整体平衡,形成一个完整的水生态系统。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式的捕捞会对这个地区的水生态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是对桃花水母栖息地的极大破坏。”勐腊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办理许某、李某二人非法捕捞案中,坚持“打击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积极能动履职,促成相关行政机关与案件当事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由许某、李某共同出资购买鲤鱼3000尾、大鳞四须鲃1000尾、丝尾鱯200尾,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受损水域进行生态修复。



11月14日上午,许某、李某在该院检察官的监督下,到非法捕捞水域进行增殖放流。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让许某、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起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又对周围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生态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

筑牢勐腊水生态体系保护屏障



勐腊县境内河流众多,纵横交错的河流体系造就了勐腊县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除了桃花水母外,还有众多野生水生动植物栖息于此,勐腊已经成为了野生水生动植物的天然生态乐园,保护勐腊水生态,检察机关义不容辞。


整改前

2021年4月,勐腊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勐腊镇南腊河某河段,被倾倒、堆放了大量垃圾,部分垃圾甚至已经坍塌至南腊河堤岸上,长期堆放无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破坏南腊河水生态环境。


整改后


对此,勐腊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开展垃圾清运工作。通过立办该类案件,检察机关加强了与属地政府的协作,及时对周边村寨、社区、街道开展水源涵养林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强化对南腊河水生态环境的保护。


近年来,勐腊县检察院共办理涉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共督促清理垃圾50余吨。





“检察+”

织密生态保护网



公益保护并非检察机关“一家之事”,也不能只听检察机关“一家之言”,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



一方面,勐腊县检察院在各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不断打通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脉络”,先后与市监、水务、消防、林草、审计、税务等多个职能部门达成维护公益共识,并签订了“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


另一方面,勐腊县检察院坚持转化成果运用,持续深入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联动配合,主动对接需求、主动配合工作、主动维护公正司法执法,进一步激活工作机制,使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公益损害修复评估等沟通协作更加顺畅高效,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织密勐腊水生态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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