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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最高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奋力推进云南检察工作现代化。

1.强化法律监督。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07564件,监督纠正违法17101件次。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同级公安机关建立157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纠正超期办案等违法情形3265件;监督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案件2343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35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9.65%。提出刑事抗诉262件。二是持续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全面推开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加强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完成首轮跨区域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三是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2件,提出抗诉106件,立办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05件。制定执行监督工作指引,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969件。四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案件同比上升52.29%,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和监督意见采纳率均位居全国上游,出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一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五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89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87件,提起诉讼400件,切实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妇女权益保障等公益保护,办理拓展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38件。六是助力社会治理。针对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09份,推动形成长效机制398个。

2.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一是着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非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犯罪156人,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06件。一案入选最高检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拐卖、性侵、虐待妇女、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493人。对2090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699万余元,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4668件。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监督检察办案。省、市两级院全部完成听证员库建设和听证员业务培训工作,88个基层检察院建立听证员库。组织检察听证3389场次。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66件,一案入选最高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四是深化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4495件群众信访7日内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五是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动压实全省各级领导责任,向省委提出12项重点工作建议,初步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对数及在全国排名双下降

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一是深化以案释法。强化在检察办案中的释法说理工作,召开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20个。二是加强专项法治宣传。结合检察办案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强化民法典宣传,开展反诈宣传月活动,发放反诈宣传材料15.9万余份。三是加强全媒体法治宣传。在省以上报刊发稿1362篇,1个作品获全国优秀检察网络作品评选活动二等奖,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曲靖检察微博号获评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

4.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二是用好护航民企绿色通道,妥善办理涉企经营类犯罪案件,及时清理涉企挂案积案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领域知识产权犯罪99人。

5.保障绿色发展。一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公益并重。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49人。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21件,提起公益诉讼246件。二是完善落实检察长+河(湖、林)长工作机制,全省三级检察院已完成联合巡河巡湖工作,对省河长办通报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6件,助推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落实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共治和山上山下系统管护。

6.护航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磨憨检察室挂牌运行,为磨憨镇共建国际口岸城市提供司法检察服务。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筹建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昆明铁检机关出台服务举措20条,为实施中老铁路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法治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第十一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涉外事务联络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机关事务部、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队伍建设处、干部人事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司法警察总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2.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3.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4.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5.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2.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

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4.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5.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5人。其中:行政编制48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2人(离休6人,退休286人)。

实有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833265.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28889.42元,占总收入的94.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4800883.24元,占总收入的5.2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493.1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608060.97元,增长1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69214.56元,增长1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减少4947852.13元,下降25.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13301.46元,下降89.82%2022年度收入较2021年度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调入在职在编人员38人,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公用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2021年我院报省发改委审批纳入投资计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集中进入实施阶段,申请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较上一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92126233.36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18688.34元,占总支出的49.54%;项目支出131054641.49元,占总支出的44.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6352903.53元,占总支出的5.6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380183.35元,增长13.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23675.99元,增长6.89%;项目支出增加27624368.93元,增长 26.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减少2567861.57元,下降13.5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支出较2021年度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调入在职在编人员38人,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公用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2021年我院报省发改委审批纳入投资计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集中进入实施阶段,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718688.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061133.40元,占基本支出的8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57554.94元,占基本支出的1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054641.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95689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机关服务支出127400.00元;2.“两房建设17956890.00元;3.检察监督12467403.86元;4.其他检察支出97556297.90元;5.国家司法救助支出317000.00元;6.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97750.00元;7.其他支出1731899.7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4143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1%。与上年相比增加36616682.69元,增长15.42%,增加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调入在职在编人员38人,人员经费、社保经费、公用经费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2021年我院报省发改委审批纳入投资计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集中进入实施阶段,申请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较上一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5190828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22443278.71元、机关服务127400.00 元、两房建设17956890.00元、检察监督12467403.86元、事业运行997413.70元、其他检察支出97598897.90元、国家司法救助支出317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7984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5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04566.7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4252.20元、死亡抚恤支出305224.00元。

3.农林水(类)支出897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9775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1555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9155553.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5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402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1632.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5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4402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1632.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2037.75元,增长4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6199.75元,增长3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838.00元,增长89.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院大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维修维护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察业务宣传、交流等公务活动,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我院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因车辆老化,已不能满足日常办案需求,经审核批准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衔接、调研、交流、宣传等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7554.94元,增加7048770.20元,增长45.16%,增长的原因为:一是本年度调入在职在编人员38人,公用经费开支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二是由于疫情原因,用于抗疫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挂钩点亮化工程项目,乡村振兴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四是维修(等经费核算口径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58277557.35元,其中,流动资产69190372.61元,固定资产54425090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420131.90元,无形资产90615546.84元,其他资产305800598.32(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06424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017265.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71109.3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810.00元;出租房屋10842平方米,账面原值4350131.00元(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出租土地1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以名义价值1元入账。)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50710.0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34760.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15931.2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71329.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0683.7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5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公开51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反映人民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四)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五)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六)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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