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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于19788月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下设1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昭阳区人民检察院、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水富市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更优的服务保障昭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市委汇报重大检察工作事项,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实现三个定位”、做好四篇文章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全面实施六大战略战略部署,推动落实《昭通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昭通实施六大战略行动方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昭通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更深的为民情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继续抓好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为昭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力保障民生民利和市场经济秩序。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以更大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探索建立破坏营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组织开展系统化、专业化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专业素质,打造业务精湛的办案团队。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注重办案质效和监督刚性,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抓好案件比考评体系运用,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认真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分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更强的决心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深化改革,压实司法责任,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检察辅助人员职务转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内设机构实质化运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行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坚持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做表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常态化督促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整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乌蒙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3人,其中:行政编制523,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88人。

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7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96.9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74.14万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62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549.5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7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将市、县级财政拨款收入等纳如预算管理,导致比上年金额大幅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9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7.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8.9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0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15,196.91万元比上年14647.34万元增加549.57元,其中本年收入14,507.97万元比上年13969.99万元增加537.98元,上年结转收入688.94万元比去年677.35万元增加11.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员医疗补助238.31万元较上年42.35万元增加195.96万元,项目支出3698.68万元较上年3225.25万元增加473.4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71.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0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9.29万元,与上年10744.74万元对比增加64.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公务员医疗补助238.31万元较上年42.35万元增加195.96万元,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均略有下降;项目支出3,698.68万元,与上年3225.25万元对比增加473.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执法办案补助安排的大型修缮及执法办案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520.7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525.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731.0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法警加班补贴、服装购置、司法业务经费及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93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86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3.1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8.31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大病补充基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6.25万元,主要用于两级院12个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总额30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8.70万元,较上年减少18.55万元,下降4.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5万元,较上年减少26.26万元,下降22.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0次,共计接待8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接待经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8.6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万元,增长2.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65万元,较上年减少4.29万元,下降1.3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9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巧家检察院、威信检察院各购置一辆标准为12万元的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仅绥江县院购置一辆标准为12万元执法执勤用车,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因为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使经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司法业务经费:1、构建以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不断促进案件比降低,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民事违法调解、虚假诉讼等的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办理各类案件不少于1200件。2.讲政治顾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关于实现三个定位、做好四篇文章的战略部署,为将昭通建成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贡献检察力量。对照《昭通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赤水河流域保护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抓好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让赤水河流域成为长江上游最美生态河流;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系统推进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走深走实,全年下沉力量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不少于10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不低于40次。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昭通市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实施意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持扫黑除恶打网破伞同频共振,与惩腐拍蝇同向发力。4、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市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33%,近年来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大,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多,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集中办理,推进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走深走实,稳步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比例。开展校园法治讲座数8次以上,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5、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及技能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促进队伍专业水平不断提高。6、创新社会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监管方面的作用,综合分析研判个案、类案反映出的社会管理漏洞和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不低于3件,采纳率不低于100%,积极推动堵漏建制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利益,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1.72万元,与上年1581.64万元对比减少1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045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94.42万元,固定资产1283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253.46万元,无形资产567.33万元,其他资产506.9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9.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8.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5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2项,账面原值410.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3.8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6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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