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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负责其他应当由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怒江州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本级

2.泸水市人民检察院

3.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4.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5.兰坪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政治三力。进一步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更加重视强边固防、疫情防控,更加重视对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更加重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重视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加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在“一项活动”、“四大工程”、“五大行动”中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

三是突出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在长效长治上下功夫。

四是突出改革兴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听证制度改革、业绩考评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和“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五个过硬”的怒江检察铁军。扎实开展“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州检察机关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一以贯之落实好“两个责任”,全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怒江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5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9人,其中:行政编制168,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7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8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93.7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87.85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80.67万元,同比增长3.93%,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7.18万元,同比下降2.33%;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87.8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人员调出、退休,在职人员减少10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预算编报口径变化,本年其他收入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未纳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87.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78.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7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18万元,同比下降2.33%,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增加44.47万元,同比增长1.00%;上年结转数与上年对比减少151.65万元,同比减少91.03%。主要原因分析:在2021年内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大预算项目实施进度,年末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81.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7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85万元,同比增加1.8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编报口径变化,上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纳入项目支出预算,2022年该部分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77万元;二是2022年内正常退休人数较上年增加,职业年金记实缴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47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8万元,同比减少5.79%,变动的主要原因:预算编报口径变化,上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纳入项目支出预算,2022年该部分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8.7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231.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77.1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10.38万元为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服装经费支出;18.77万元为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306.00万元为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00.00万元为州、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补助支出;42.00万元为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机关司法业务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43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2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51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14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5.00万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总额4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人民检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80万元,较上年减少4.80万元,下降4.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97万元,较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17.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5次,共计接待187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怒江州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进一步降低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8.83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2.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83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2.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保泸高速公路在2021年内建设完成,泸水、福贡、贡山赴大理、昆明等地路况变好,车辆耗损情况将有所缓解;二是2022年内计划报废处置2辆老旧执法执勤用车,预计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重点围绕下列四个方面加强各项检察业务:1.做好做强刑事检察。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不低于85%,提升办案质效;2.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3.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参与怒江、澜沧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保护好怒江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公益诉讼立案率不低于90%;4.打造未检工作亮点特色。怒江州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已经建成,将在运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其预防、警示、保护等重要作用,帮教率不低于70%,社会力量参与率不低于40%;5.提升控告申诉检察人民群众满意度。更加注重帮助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集中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提升信访案件办案质效。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不低于100%。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5%;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①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人民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③“两房”建设(项):反映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④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1万元,同比减少5.0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出、退休等原因导致在职人员减少10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的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公务费等较上年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怒江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51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0.66万元,固定资产101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12平方米,账面原值60.3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135.2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5.1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5.1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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