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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区范围内法律监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院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履行职能,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8人,同比上升38.9%;提起公诉521人,同比上升38.9%,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52人次;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校园法律宣讲活动;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村霸”犯罪案件6件29人;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件21人,同比件数上升54.5%,人数上升10.5%。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妥善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顺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全面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 

  2.无 

  3.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171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34万元,占总收入的70.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1.61万元,占总收入的29.22%。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决算数1189.02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1716.95万元,比上年增加527.93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上划省管,增加了资金来源,经费只增不减的原则,上年度仅由区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有区财政拨款、省财政拨款和省社保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172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37万元,占总支出的84.95%;项目支出258.84万元,占总支出的15.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X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决算数增长了38.82%,主要原因分析司改上划单位,经费保障增加省财政拨款,退休人员经费由省社保管理,上年资金仅由区财政保障,本年资金来源增加,区财政拨款保障,本年项目经费拨款增加,停车场大型修缮,培训费开支,人防经费支出增加,2017年支出决算数含2016年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1.37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工资收入增加,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5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8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资金来源增加,区财政拨款保障,本年项目经费拨款增加,停车场大型修缮,培训费开支,人防经费支出增加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停车场大型修缮前期工作完成,人防经费已支付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8%。与上年对比下降1.6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为省级财政拨款,区级财政拨款未纳入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民族经费支出中的护林防火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97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5%。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物业管理费、日常办公费用开支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9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预算的8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7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08万元,下降1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45万元,增长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69.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下降比例大,虽公务用车运维费有所增加是因为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但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4万元,占85.98%;公务接待费支出5.47万元,占1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助办案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7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上划省管,对经济科目分类归类更加明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开支。(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86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23万元,固定资产65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9.7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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